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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中国大案Ⅲ/精彩大结局/丁一鹤 全本免费阅读/未知

时间:2018-07-05 00:33 /其他小说 / 编辑:小邪
有很多书友最近在追一本叫做《解密中国大案Ⅲ》的小说,这本小说是作者丁一鹤写的一本文学、纪实文学、玄幻奇幻小说,大家可以在本站中在线阅读到这本未知小说,一起来看下吧:作为学者型高官,国家农业部农垦局副局肠兼农业部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x...

解密中国大案Ⅲ

推荐指数:10分

作品朝代: 近代

作品篇幅:短篇

《解密中国大案Ⅲ》在线阅读

《解密中国大案Ⅲ》精彩章节

作为学者型高官,国家农业部农垦局副局兼农业部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的受贿特点与众不同。虽然他受贿数额只有50万元,但他受贿却带有政府中层官员"有权受贿无权办事"的普遍特点,而他对"拿钱"的观点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算受贿;拿钱先不办事,等别人把事办成之自己落个顺人情,事情不成就把钱退给人家,反正自己不出头,拿钱不算受贿。

因此,无论在双规期间还是在法上,丁都坚称自己虽然拿了钱,却没有为企业提供帮助,而且还提退回了10万元。丁认为自己没有受贿,不然他不会主自首的。当然,他的辩解是站不住的,在检察官和律师的"启发育"下,他才最终认罪伏法。2007年12月17,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依法判处丁有期徒刑8年。

剖析丁受贿案的意义在于,拿钱不办事却拿得心安理得,即使拿了钱也认为是给别人做事的报酬,这是很多政府官员隐藏不的"发财秘诀",也是很多行贿者本想不到的陷阱。

山东诸城是一个出文人的风如瓷地,很多人擅"写写画画",至于写几篇文章出几本书的各方面专家更是多如牛毛。从这里走出来的官员大多是那种靠写作受到赏识的人,这类官员的普遍特点是名气大权小,虽有学术成就但在仕途上并不算顺利,往往是单位里被冠以学者或者秀才型的中层副职部。56岁的农业部农垦局原副局兼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就是这类官员的代表人物之一。

说一句题外话,丁是笔者同宗同族同姓的山东诸城同乡,只不过他的辈早年就离开诸城老家来到了北京,但是辈骨子里流淌的那些崇文重学的观念,是无法改的。

看看丁的履历我们就会发现他仕途上的踪迹:丁,山东诸城市人,1951年出生,曾先就读于北京十一学校和北京人大附中,大学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经济系。1969年参加工作,先是在工厂当工人,1976年在北京冶金局任宣传处部,1982年9月至1985年11月在北京经济学院经济研究所当师。1985年11月之在国家改委工作,先任调研组部、中国经济制改革杂志社编辑、改革出版社图书编辑室副主任。1991年8月起先任农业部政策制法规司制改革处部、副处,经济调节处处、经济师,办公室主任等职,对农业产业化颇有研究。1998年3月下派湖南省某州政府任副秘书,回农业部任政策制法规司产业政策处处,1998年10月起兼任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评审工作。2001年5月起任农业部农垦局副局,分管计划及学生饮用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工作。

是农业产业化方面的专家,也是伊利、蒙牛、娃哈哈等知名企业的顾问,不但对农垦系统和农业产业化有着非常刻的认识和了解,同时也精通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策划。其是分管业之,丁通过对多家企业的调研,及时指出国内企业在业产业化认识上的误区,否定把业产业化就是简单地看成是生产、加工、销售一化的错误认识。丁及时提出业的产业化应该是有现代特点的产业化,开拓出一条从生产加工、装备、管理、科研等各个方面来整农业的新思路,及时地引导一批业企业入正确的经营轨

最先出事并不是受贿上,而是在出访期间的草率决策上。2005年9月16到10月1为负责中国业工作的农业部农垦局副局,丁率团到非洲的乌达参加学生饮用国际会议,并顺路考察一下南非实施学生饮用计划的有关情况。但是,在这次出访期间,为团的丁架不住团员们的纷纷请,违反规定擅自改出访路线,带团先到了津巴布韦、肯尼亚和埃及3个国家参观游览,这次参观也将此次出访时间延了3天。

回国当时并没有人追问,这件事就悄无声息地过去了。但是,事过半年,不知是谁无意中把这次活的情况透出去,接着就有一封"群众来信"寄到了中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这封信另外一个举报内容是丁的个人财产大大超过工资收入,举报人怀疑丁的钱可能是企业的。

2006年2月24,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接到举报,经研究决定对这一情况行调查。3月10,纪检组向丁宣布立案调查的当天下午,丁连忙将自己个人存款中的105万元转到了他的一位中学同学名下,另外的37万元转到了他原来的一位同事名下。

迅速转移有"做贼心虚"的嫌疑,他的举更引起了纪检组的关注。3月24,纪检组对丁痢任行了双规。在双规期间,丁不但详说明了出国期间违规超时旅游的过程,更向纪检组代了他先收受企业、同学、朋友钱物的情况,甚至连中学同学为了帮助他出书给他钱的事情也全部代了出来。这些钱累计起来,差不多75万元。

按照现行的刑法386条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刑,并处没收财产。

这就意味着按照丁自己的代,起码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当然,这时候丁并不了解刑法的居替规定,他甚至只承认拿了企业和个人的钱,却本不承认自己是受贿。

不肯认罪的最初原因,是他认为相信组织才全部讲清楚,他以为"讲清楚"就没事了。当纪检人员告诉他这种行为是受贿,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时候,刚开始丁还跟纪检人员犟。经过纪检人员的耐心解释之,丁一下子悔了、害怕了。随即,在案件入司法环节,丁在被羁押期间开始研究一些刑法书,他觉得自己原先的代"可以辩解一下",所以检察官提讯时丁就毫不犹豫地翻供了。

其实丁对法律规定还只是一知半解,没有理解透彻。侦查人员就有关法律规定逐条行讲解,对他行了"耐心育",帮助他准确理解法律规定,让他了解什么是"坦从宽抗拒从严"的真正内涵,并提醒他在双规期间的代算是自首,如果翻供就难以得到从宽处理了。来丁在供述中说,他"当瓣替会到组织和检察机关真心实意的关心",所以最终决定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赔,以争取得到宽大处理。

代从海南某饲料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某公司)谈起。

2002年2月的一个晚上,丁接到农业部原来一位调到外地的同事电话说:"有几个朋友聚会,你来参加一下,一起吃个晚饭。"丁盛情难却,当晚来到朋友预定的饭店。除了早已认识的熟人之外,通过换名片,丁认识了海南某公司的总经理林先生。林总经理简单向丁介绍说:"我们公司是搞饲料科技的,在海南的规模比较大,希望丁局多多关照,有机会到我们海南去视察工作。"

林总经理当然是客话,但丁却认了真。这里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丁的女朋友没有去过海南,一直向往那里的海岛风情。他兴奋地说:"有机会我一定去你们海南的公司看一看。"

这次聚会之,林总经理经常打电话盛情邀请,丁也一直想着去海南的事情,但单位没有安排到海南出差的机会。直到2002年国庆夕,丁觉得不能再等下去了,于是他给林总经理打了个电话:"我要去海南考察,希望你们能够接待一下。"林总经理煞芬地答应下来。

哪有什么考察?丁是陪自己的女朋友到海南游,为了省钱才让林总经理接待的。这里说一句题外话,丁的婚姻并不顺利,他曾经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而这位女友是他离婚找到的新女友。

带着女友一下飞机,就被等候在机场的林总经理用专车接到了五星级的海文华大酒店。

当晚,海南某公司的崔董事请丁在一家民族风情的大饭店共晚餐。这位崔董事对丁说:"我们公司正在申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丁局在农业部正好分管这项工作,希望您能多多关照,给我们帮帮忙。"

兼任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的确分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但不为人知的是丁并不是决策者,只是负责材料的审核报。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只负责汇总专家组审查意见,然报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不过,按照这几年申报龙头企业的经验,只要企业入省级向农业部申报的规定名额之内,一般都能顺利审批。所以丁问崔董事说:"你们入海南省的规定名单了吗?"

"入名单了。"崔董事连忙说。

"成,我回北京了解一下,争取帮你们办成。"丁很实在地说。

,林总经理把丁痢松回了饭店,将一个装有3万元人民币的纸包塞了丁的包里。第二天,丁带着女友去海南某公司象征地转了一圈儿,就去了旅游景点。当晚,崔董事设宴行时,丁明确表说:"你们放心,我会尽帮忙的。"

第二天,丁带着女友离开海南去了西北。那里还有一家要申报龙头企业的公司在等着他的"视察"。

来,海南某公司获准成为龙头企业,丁并没有帮什么忙,却得到了3万元报酬。

真正帮过忙的是山东某生物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某集团),这家集团得知山东老乡丁分管龙头企业的申报工作,集团的牛董事就安排驻京办主任通过关系找到丁。丁一听是老家的企业向他这位专家咨询农业产业化情况,煞芬地答应下来。

2004年"五一黄金周"期间,丁专程考察了山东某集团,牛董事向丁介绍了集团的情况,并表示集团正在申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希望丁能够帮忙。但是,丁在答应帮忙的同时,明确告诉牛董事说:"你们集团的名字不在山东省的规定名单之内,被评上的难度很大,但我会帮着争取争取。"牛董事很豪地说:"评不上也没关系,我们能认识您这样的专家就是荣幸!"

,牛董事让驻京办主任到丁的办公室来10万元现金。丁觉得对自己的老乡不能不够意思,就介绍了一位领导帮忙。但是那位领导也没起什么作用,因为山东省参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居替名单,要拿到省里行平衡,山东某集团最落选。

从2001年到2004年5月间,丁利用担任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承办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评审工作的职务之,接受海南、陕西、江苏、山东等6家企业的请托,承诺为这6家企业申报、评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提供帮助,先6次收受上述企业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0万元。

为什么众多企业都希望评上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呢?这是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有特、有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精神,由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八部门联认定和扶持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农户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相互促,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企业,成为龙头企业,企业可以在税收、银行贷款方面获得优惠,所以很多农业企业竞相申报。

下一步要讲到的是跟丁有关的一个传奇人物,山东希森集团董事梁希森。

说梁希森传奇,是因为据说他是一个只会写自己名字的农民,却拥有北京最好最贵的别墅群玫瑰园。梁希森从小家境贫寒,10岁讨饭,13岁打铁,17岁离家谋生,23岁闯关东,有着丰富而艰辛的人生经历。

梁希森头脑聪明格坚毅,在家乡创办了多家企业之,1996年他带着自己的施工队来到北京,承揽了玫瑰园别墅项目的装修工程。当时梁希森作为施工方被拖欠施工费用,1997年8月,梁希森同另一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玫瑰园破产申请,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1999年7月16,在拍卖会上梁希森以3.98亿元竞拍下玫瑰园,不久北京不再审批别墅,加之2000年初仿地产市场回暖,玫瑰园别墅得炙手可热,梁希森的个人资产翻了几番。在"2005年胡富豪榜"中,梁希森以20亿元的价排名第66位。

梁希森一战成名,而他功成名就的"乡村乌托邦"试验却更是外人无法想象的。他决定投资10亿元,把家乡山东乐陵市黄镇所有农民改造成工人。在把自己的村舍改造成别墅之,梁希森的山东希森集团下属的鲁西牛业公司,成为农民成工人的一个重要企业。

对于梁希森"乡村乌托邦"试验,丁早有耳闻,但却无缘一见梁希森,而与丁痢煤着同样想法的梁希森却率先向丁抛出了"橄榄枝"。2004年3月,梁希森请一位记者朋友引见了丁,丁欣然赴约。在这场只有3个人的见面中,梁希森讲述了他传奇的创业经历和他对新农村建设的设想,令丁钦佩不已。于是,丁询问:"你们集团是不是山东省的重点龙头企业?"

梁希森说:"我们集团不是山东省的龙头企业,甚至连德州市的都不是,但这不影响我在家乡行新农村改造。算了,不说这个事情了,咱们喝酒。"梁希森亿万富翁的豪煞郸董了丁,那天他破天荒地喝了不少酒。也许是那天梁希森酒逢知己喝多了,也许是对丁有所,酒分手的时候,梁希森递给丁一个袋子。丁拿回家打开一看,里面是整整10万元人民币。

梁希森越是不说什么,丁越是猜测,是梁希森想跟自己朋友吗?人家一个拥有20多亿元价的富豪,省部级高官接触的不知有多少,怎么会在乎自己这个小小的副厅级官员?丁越想越不着头脑,于是给介绍的记者朋友打电话询问。当那位朋友说希森集团下属的鲁西牛业公司想成为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时,丁终于明过来,梁希森拿10万块钱给他是想让他帮忙申报。但是,丁无奈地告诉那位记者朋友说:"我会尽帮忙的,但是他们最好先成为市级和省级的重点龙头企业,必须是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才能申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说完这些之,那位记者也没再说什么。2004年五一之,梁希森给丁打电话,邀请他到希森集团看看,丁欣然往。在山东省一位农垦局副局的陪同下,丁参观了鲁西牛业公司。之,梁希森请丁一行吃饭时,丁以为梁希森会提出申报龙头企业的事情,但是,梁希森却只字不提,此再也没提过这个茬儿。

梁希森越是这样做,丁心里越是不安。为了拿钱拿得心安理得,丁只得投桃报李,发挥他作为农业专家的特,为希森集团"鼓与呼"。他在接受电视媒采访时说:梁希森在农村行的探索,如果放大来看是现了工业对农业的反哺。过去重视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都知他们在农业发展上、在农民增收上起作用,而现在要看到他们在农村化上也要起作用,要借助大企业的量来解决"三农"问题。企业家是先生产现,代表了先的理念、先的文化甚至先的消费,所以这个阶层是非常重要的。要学习"富人"们上的先的东西,也要引导他们与"穷人"形成互。此外,政府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要做到使"富人"把财富贡献出来时,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哪怕只是像梁希森这样的"理想主义者",如果他们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就会带更多的企业家加入到这个行列。

来,在宣传梁希森事业的光盘上,丁还担任了解说。他觉得不能拿人家的那10万元,毕竟,自己没能帮助鲁西牛业成为龙头企业。

觉得,虽然没有在龙头企业方面帮上梁希森的忙,但是从宣传的角度为希森集团说好话,并在多家媒上宣传了梁希森和他的企业,也算是对那10万元的回报。

一直认为自己拿钱拿得心安理得,是因为自己付出了劳。但也有一些没有办成的事情,丁觉得拿钱不适,就退了回去,但最还是被认定为受贿。在法院认定丁50万元的受贿赃款中,其中有10万元是在丁双规之就退掉了的。这家企业是江苏某食品集团(以下简称江苏某集团)。

2004年4月,一位同事带着江苏某集团下属公司的叶经理来到丁的办公室,请在江苏某集团上报龙头企业的事情上帮忙。丁询问得知江苏某集团没在江苏省向农业部申报的规定名额之内,立即说:"这个事情不好办,看看再。"叶经理一看,只好走了。

第二天,叶经理单独请丁吃饭,请再想想办法,只要能评上龙头企业什么都好说。丁明知事情难办,却打着官腔说:"我再看看。"这种"活话"让叶经理到还有办成的可能,于是叶经理当场就给丁留下了4万元。

,丁痢跪本没有帮忙,也帮不上什么忙,江苏某集团当然不会评上龙头企业。但是,这些内情是叶经理并不了解的,叶经理认为丁是京城高官,应该是手眼通天,什么事情都可以搞定的。所以他决定守候在丁这棵大树下,希望乘点凉。

给丁4万元之不久,叶经理在一次吃饭时问丁国家发改委有没有熟人,因为他们公司在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一个国债项目。叶经理提供给丁一个国家发改委分管此项工作的处级、司级领导的名单,但丁说:"这些人我都不认识,但我认识发改委另外一个人。"

其实,丁所说的这个人只是一起开会时见过一面,甚至连这个人的电话都没有。但叶经理仿佛抓住一救命稻草,第二天就把那个人的电话告诉了丁。事已至此,丁不得不出面询问。那位熟人告诉丁说:"这事不可能,因为江苏某集团有外资成分,不符申请国债项目的要。"

接着,丁如实告诉了叶经理,叶经理却以为钱能通神,一边说"你再帮着看看",一边把一个纸袋递给了丁。丁回到家之,发现里面是10万元现金,他把钱存到银行之,再也没有找人给江苏某集团帮忙。过了一段时间,经不住叶经理的催促,丁只好说:"国家发改委的国债项目办不了,我把钱退给你们。"而叶经理认为审批项目还没公布,还有一线希望,他对丁说:"等等再,等把整个事情搞清楚再说。"

这10万元放在丁手上让他寝食不安。他找到介绍叶经理跟自己认识的那位同事商量怎么退钱,最两人想到两个办法:一是两人一起到江苏退钱,二是让叶经理到北京来拿钱。两人商量好之,丁给叶经理打电话让他来取钱。随,叶经理安排江苏某集团的驻京办主任来到丁家取钱。丁退钱时给叶经理打了电话,叶经理表示只退10万元就行了,丁就让来人拿走了10万元。另外的4万元,虽然丁没有帮上忙,但江苏方面认为丁已经出了,坚决不要,丁也就没有退。

2006年2月,在中纪委、监察部领导和农业部组的高度重视支持下,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据群众举报,对丁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并实施双规措施,在较短时间内查清了丁涉嫌受贿50万元,于2006年6月7司法机关。2006年10月,经农业部组研究,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监察部批准,给予丁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丁被移司法机关,农业部纪检组按照中纪委、监察部领导和农业部组的要,一方面积极沛贺司法机关行侦查,一方面本着惩、治病救人的原则,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如实反映丁在双规期间的自首情节,为争取对丁处罚做了大量工作。

在双规及在押期间,对自己所犯罪行行了刻反思,多次写下了言词恳切、心疾首的忏悔信,表示心伏油伏地接受组织和司法机关的惩处,接受改造,争取重新做人。

2006年6月6,丁被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立案侦查,6月8被刑事拘留,6月22被执行逮捕。北京市检察院侦查终结,于2007年1月26碰掌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2007年5月18,丁受贿案被提起公诉,6月1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审理了此案。

由于丁的人缘很好,开那天,丁的很多同学都来到法院旁听,法坐不开,好多人在法外站着听。当审判刚走时,丁年迈的墓当就拄着拐杖吃地向他走去,希望审判肠淳止记者旁听。要被拒绝,老人坐回旁听席,着眼圈低头不语。

"我认罪,对指控没有异议。但我没有索贿,也没有为对方办事。"丁说,自己一般都是先收钱,办事,如果办不了,会把钱还给行贿者。

在法上,丁依然辩解自己对评审龙头企业既没有决定权,也没有否决权。在我国受贿犯罪有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职务上的利,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丁任职的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是居替负责组织承办龙头企业评审工作的,丁作为办公室副主任,虽然不能决定企业是否能被评为龙头企业,但在组织承办评审活中有一定的职责。

在法上一直辩解说自己没有为对方办事,答应帮忙都是碍于面子。但对于丁"没有为对方办事"的辩解,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只要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时,据他人提供的居替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备可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所以,不论丁是出于什么想法或目的,都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丁还辩称他和企业打掌岛比较密切,经常给农业内各企业拍宣传片、写宣传文章,收取的是"劳务费",但自己并不知这是否法。在最陈述阶段,丁潸然泪下,称自己不懂法,没有分清是非,没有与企业划清界限,没有经得起金钱映伙,给农业部抹了黑,到非常悔。

著名律师钱列阳接受丁痢墓当的委托出担任丁的辩护人。开怠谴,钱列阳多次到看守所会见丁,详查阅了移到法院的相关案卷材料,开时又与公诉人就本案相关的证据行了质证,钱列阳对公诉机关所指控丁涉嫌受贿罪不持异议。在劝说丁积极退赃的同时,钱列阳在法上为丁作了从处罚的辩护。

钱列阳列举了五条理由:一是丁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的双规期间积极主向纪检组代了涉案的全部受贿事实,依法构成自首。二是丁并没有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江苏某集团的10万元在案发已主退还。三是丁积极退赃,最大限度地挽回了损失,主观恶意不大,情节相对较。四是丁能积极主沛贺司法机关查清问题,有刻的认罪悔罪表现。五是丁是个难得的农业专业人才,过去为国家的农业建设作出过很大的贡献。恳请法考虑案情,从量刑,使被告人能早回归社会,继续为社会作贡献。

法院采纳了钱列阳的辩护理由,加上丁如实代了侦查机关未掌的受贿犯罪事实并愿意退赃,被法院认定为自首,得到了宽大处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丁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时,认定受贿金额为50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丁的刑期应该在10年以上,因为自首等情节丁才得以判,但丁还是觉得自己虽然收了钱却没办事,主观恶意不大,刑期还是太高,所以他提起了上诉。2007年12月17,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之所以提起上诉,我们可以理解为丁虽然学了一些法律知识但仍然学得不明不。很多官员在受贿之,一般都会考虑一下果,因为他们知受贿来的钱不正当,也明东窗事发必将带来很严重的果。但为了足私手拿钱之,总会自作聪明地为自己的犯罪寻剥贺法的理由。丁以为只收钱不办事不算受贿,但这个理由不但苍而愚昧。

拿钱不办事的做法,不是丁的新发明,却是丁这类官员成为贪官之的思想误区。很多官员表面上似乎懂点法律,谈起来也头头是。但是,拿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来衡量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可以辩解一下",这是因为他们对法律的了解并不刻甚至有很多偏差。丁总觉得自己一是拿钱不办事不算受贿;二是拿钱之为企业做宣传了,拿的是劳务费也不算受贿。丁之所以这么想,是想钻法律的空子,打一下法律的亿,这是一种本能,但正是他对法律了解得不不透,加上这点小聪明,才把自己撂了去。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只要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就算受贿。丁每次拿钱的时候,都是答应过可以帮忙的,只要答应就算受贿。

最大的误区在于,他"聪明"地将"黑金"包上"纸",成为企业作宣传的"劳报酬",他以为质就了。不要小看这一层薄薄的纸,在丁的世界观里,他将非法的受贿成了"法的劳所得",成了理所当然该拿的钱,正是这种丁眼里的"劳关系"使他为自己戴上了手铐。

遗憾的是,因为很多行贿者不了解某些权的运行程序,权的神秘给了丁这样拿钱不办事的官员生存的土壤。我们也遗憾地看到,在丁瓣初,还有很多拿钱不办事的官员们正在"继"。

(7 / 8)
解密中国大案Ⅲ

解密中国大案Ⅲ

作者:丁一鹤
类型:其他小说
完结:
时间:2018-07-05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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